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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三聚氰胺作无罪辩护

已有 4536 次阅读 2008-11-10 16:10 |个人分类:显峰冷言|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食品安全, 三聚氰胺, 科学伦理

现在连科学家也不敢保证,自己的发明会不会在下一刻成其杯盘之中致命的“毒药”。三聚氰胺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奶牛和母鸡会“产”出这样一种“化学物品”来。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尘埃未定,又有鸡蛋检出三聚氰胺来。据说在食品和动物饲料中添加这种化学品已成“行业规则”,听听人们给它起的名字——“蛋白精”,就足见它的冠冕堂皇与名正言顺了。于是有人将谴责的矛头指向了技术的发明者,倘若没有它的问世,也便不会有这些罪恶。
这一看似偏激的指责,却道出了人们身处这个科技昌明时代的无奈。“蛋白精”之前,有“苏丹红”、“敌敌畏”、“孔雀石绿”,等等,这些本该造福于人类的工业技术发明,一旦被人类无所顾忌地穷其价值则就成了罪恶的推手。
科技这把双刃剑,“坏”的一面不仅仅在于其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克隆人研究对人类伦理的挑战,那些看似寻常的、难言高端的技术发明,一旦失去了约束,则更为可怕,因为它操作简单又无需太高成本,当被浇上利益之油,远比我们忧心忡忡的克隆技术更胜于洪水猛兽。
英国学者施诺曾说,人类生活在两种文化之中,一个是人文的文化,一个是科学的文化。前者以“人”为中心价值,后者则以“技术”为中心追求。这两种文化的分裂,使科技变成了危险的东西。但是怎么融合,又是一个莫衷一是的命题。
有人说,如果那些发明三聚氰胺的科技工作者,能够尊重人、敬畏生命,如果“人文的文化”与“科技的文化”能够融合,还需要用生命和健康为国人普及三聚氰胺知识吗?但是事实上,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假设。在现实中,我们显然很难要求一个科学家在发明三聚氰胺之前,要想到它会不会被用在食品和动物饲料中,因为他首先想的是三聚氰胺应用于工业会造福人类。
用道德和良知的底线去规矩科学研究也许符合伦理的要求,但以之约束科技的应用显然不符合现实的逻辑。科学家的发明如何被用上正途,不是科学家的事情,而是社会的事情。要保证科学成果不反过来伤害人类,除了道德层面的制约,更需要动用各种力量来监管、检测,甚至动用国家机器来惩处违反者。
三聚氰胺钻进鸡蛋,不是鸡蛋有缝,而是我们的制度有“缝”,才让不法商家下了蛆。类似的有害添加物的检测在我国一直是个空白,而美国早已明文规定三聚氰胺等不许作为饲料添加剂。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我们不能总是在问题出现之后,才“充分认识”到危险,才开始“管理”那个危险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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