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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要跟国际接轨 精选

已有 5949 次阅读 2008-11-7 12:13 |个人分类:公共政策|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郝炘的《你说你想要一场革命》(发表在《SCIENCE》周刊20081031日第664页,中文版见科学网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45670),引起不小的反响,一天之内,光在科学网的留言就达到了18条。更有徐坚研究员跟进,写就了《为什么我们不能体面地实行年薪制?》(见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45742),继续探讨研究型大学与国立研究机构的工资结构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在我们国家国力日盛的时候,也许真的是认真考虑国家的科技体制与国际接轨的时候了。说我们国力日盛,只要看看我们国家每年的税收和外汇储备的数额,相信你就不会挑战这个观点。那么,如果我们假设现在国家有财力做进一步的科技体制改革,而且改革的目标是跟国际接轨的话,应该从哪里着手呢?我本人认为,我国科技体制跟国际接轨的最大症结存在于国立科研机构。因此,本文的目的也是探讨国立科研机构跟国际接轨的问题。

 

依本人愚见,国立科研机构改革的核心,是变现在的预算拨款与竞争项目经费混合的体制为单一的预算拨款制度。换句话说,国立科研机构的经费来源,应该是国家拨款为主,国立科研机构争取经费的主要方式是由研究单位在预算上跟国家主管部门讨价还价,而不是由科学家们到国家和地方的科技项目那里去跟高校和企业竞争研究经费。当然,这并不是要求国立科研机构完全独立于纵向的国家科技项目和横向的企业委托课题,这些来源可以作为补充,但经费的大头应该来自国家预算拨款。

 

既然是国家拨款为主了,那么工资制度也就要相应地改变。徐坚研究员准确地描述了现今国立科研机构工资结构混乱且令人尴尬的状况:“目前,大学和国立研究所中科研人员的个人收入错综复杂,名目繁多,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津贴、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奖励、研究经费“提成”等等。这些收入既不能理直气壮地说是完全合理合法,也没有时间上的稳定保障(可谓朝不保夕),搞得人心慌慌。而且非稳定的收入所占实际总收入的比例远高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有的还有很大一部分“灰色”收入(指私人消费,公款报销部分。这在西方国家被视为非法)。事实上,这些收入来源的大多数也无非是纳税人的钱,通过种种无奈的名目变通之后,演变成个人所得。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够通过工资制度的深化改革,使得科研人员的收入变得透明、体面?里里外外还不都是国家的钱? 人力消费(Labor Fee)为什么不可以坦荡地计入科研成本?”(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45742)

 

其实,只要我们把现行的国立科研机构的工资制度跟国际接轨,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但是,这个接轨的目标不是徐坚研究员所建议的年薪+3月的方式,而是完完全全的岗位工资制度。也就是说,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具体而言,就是国立科研机构对其相应的岗位(比如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为了便于操作,研究员还可以分级),规定相应的工资额度范围。研究人员的收入,则根据其年资在各自的范围内逐步提高。研究人员工资的跃进式增长,一般需要靠升职才能实现。由于国立科研机构是全年工作的制度,而不是9个月工作制度,因此那3个月的奖励工资是不能拿的。

 

国家对国立科研机构实行目标任务合同制管理。具体而言,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相应的项目目标和运作目标的战略方向,并与国立科研机构讨论达到该战略方向的绩效标准和考核办法,双方签订合同。在此基础上,由国立科研机构通过内部评议和同行评议系统检验自己的成果,国家主管部门则根据先行制定的年度考核办法,对国立研究机构的成果进行考评。国立科研机构要达到目标任务合同的要求,则需要在人员编制、组织结构、课题组织方面,扎扎实实狠下功夫。用我们过去经常说的话,叫做要“保持一只精干的队伍”。

 

其实,要实行上述管理机制,并不难。毕竟,有美国国家实验室的管理机制在那里放着,我们比葫芦画瓢也不会差到哪里去。难点不在管理机制,而在于国立研究机构的设立与认证。现在号称国立科研机构的,至少有科学院的100来个研究所,还有国家各部委下面的研究机构,还有国防科工委下面的研究机构,甚至还包括基金委和科委支持建立的国家实验室和工程中心,这么庞大的机构和人员数量,让国家一揽子包下来,通过预算给予稳定、持续的支持,恐怕国家还是负担不了。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适合作为国立科研机构呢?既然叫做国家科研机构,就应该是为国家目标服务的。也就是说,应该是为满足公共目的(全体人民的利益)而设立的研究机构,那些为了部分利益集团市场获利而建立的研究团体应该不在此列。比如说,跟国家安全(核武器研发、高精尖武器研发等)、能源(新能源可发、节能技术、找矿等)、材料科学(新型材料开发)、人民卫生(疾病防治、食品安全)、太空探索(航天飞机等)、大科学工程(加速器、天文望远镜等)等相关的研究项目,因为其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利益,就适合由国立科研机构来做。因此,设立国立科研机构的目的,就是为国家战略目标服务、攀登基础研究高峰,外加向社会转移高新技术。

 

如果我们下决心跟国际接轨,在管理机制上,就不要含糊,老老实实按照人家已经行之多年被证明有效的那一套机制试一试,看看是否适合我们的国情。如果只是参照国外的机构设置给自己的机构换个好听的名字,喊几句时髦的口号,而内部运行机制仍然换汤不换药,这样的改革是不会有什么成效的。也许有人说,搞预算拨款制度,不是又回到过去的吃大锅饭的状态了吗?是的,在1985年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之前,国内的科研院所就是预算拨款制度,就是在吃大锅饭。不同的是,今天的国内国际形势跟30年前有了根本的不同,今天国内科研人员的素质和眼界也跟30年前有了根本的不同,今天的科技管理人员也不是当年的工农兵学员了。马老先生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螺旋上升的。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事物的发展都是左右摇摆着不断前进的,这正如我们人类徒步前行的姿态。

 

2008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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