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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抄袭与剽窃的界定

已有 30780 次阅读 2008-8-18 23:28 |个人分类:编辑出版|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抄袭剽窃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据商务印书馆2006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抄袭是指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剽窃是指抄袭窃取(别人的著作)”2001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46条删除了原著作权法46条中的抄袭二字,将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改为剽窃他人作品的,其法律后果是“……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尽管抄袭剽窃在法律上被并列规定为同一性质的侵权行为,其英文表达也同为plagiarize,但二者在侵权方式和程度上还是有所差别的:抄袭即行为人将他人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地原封不动、或稍作改动后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而剽窃则是行为人通过删节、补充等隐蔽手段将他人论文乔装打扮、或窃取他人未发表成果作为自己的论文发表。

       典型的抄袭剽窃相对较为少见,更为常见的是行为人故意(或非故意)回避引用重要甚至启示性的文献, 并因此在学术界造成很多不良影响。对于作者来说,一定要避免出现引证行为严重失妥的现象,那种认为只要不是故意漏引就没有责任的、掩耳盗铃式的做法, 在学术界是不被接受的。美国化学会(ACS)在其作者的道德责任中明确指出: “作者有履行检索并引用(与本人工作)密切相关的原始论著的责任

       前不久,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的一位T姓作者在收到作者校样后与编辑部联系要求撤稿,理由是其论文中使用了某位同事的实验结果,考虑到编辑部为这篇文章已经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因此我建议T将他的这位同事作为作者之一署名,但T在考虑和协商后仍要求撤稿。这可能是比较典型的剽窃了。

       另外一起最近发生于本刊抄袭事件的主人公是国内某知名高校的一位博士研究生,该同学在本刊所发表论文L的格架和写作思路与某篇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似,L文发表近一年后被一位读者匿名举报,在本刊的责任编辑与审稿人审查L文是否构成抄袭的同时,L文作者所在学校的学术委员会获悉此事,并很快认定成抄袭成立,进而剥夺该同学今年获取博士学位的资格。其实这位同学的研究结果是自己的,L文的文字表达与那篇被的论文也有较大差别,只可惜没有引用那篇被的论文(该同学自己的解释是忘记了),于是便加一等,有也说不清了。

       其实大篇幅地模仿或借用他人的论文表达方式在国际科学界也是不被容忍的,2007Nature曾报道来自土耳其4所大学15位作者的约70篇论文卷入集体抄袭丑闻(Turkish physicists face accusations of plagiarism, Nature 449(6 September 2007), doi:10.1038/449008b)。尽管被指控抄袭的作者解释我们仅仅是借用了更好的英语”(Plagiarism? No, we're just borrowing better English, Nature 449, 658 (11 October 2007), doi:10.1038/449658a), 这些涉嫌的论文还是全部从arXiv中剔除了。

笔者曾应邀协助国内某医学期刊鉴别其发表论文是否涉嫌抄袭:MedlineA论文涉嫌抄袭B文函告W刊的M主编,M主编在与A文作者的交涉中,该作者态度强硬地表示自己只是忘记了引用B论文而已,并没有抄袭其结果,通过比较AB两文,笔者发现A文作者将B文在篇幅上缩减了约三分之一,并更换了相关的实验数据,但文字表达上A文几乎是完全抄袭B文,某些地方因为文字生硬删减而造成逻辑不畅甚至文法错误,更为可笑的是,B文的36篇参考文献中有31篇在A文中按顺序出现(由于B文的作者是日本人,因此绝大部分参考文献的作者是日本学者)。这应该算是比较典型的抄袭案例了。

       下面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剽窃,而且还涉嫌造假,性质比单纯的抄袭要恶劣的多。

T.E.A.教授致WM主编的信
W》主编:

       我非常惊讶地发现D医生发表在《W》上的一篇文章--[D]-- 是未经我和另一合作作者X博士同意而擅自发表的。这篇文章的错误包括: 1) 没有列上一位非常重要的合作者的名字,2) 给人的感觉这项工作是在中国(XX医学院)完成的,而事实上这是在芝加哥的XX大学完成的,3) 文中的一个化合物的名称错了,4) 生产该化合物的公司名称错了……D医生的确是在我的实验室在别人的帮助下完成了这项工作,但是,我们从未讨论过这项工作在何处发表,我也从未同意在贵刊发表。因此我认为D医生的行为是不诚实和不正直的。大多数的期刊要求文章在发表前有所有作者的签名,希望《W》也能够采纳。

       同时,我发现D医生在贵刊发表的另外一篇文章--([DD2)--也存在严重问题。我对这篇文章的发表也不知情。我不认识这些作者,而且,该文作者之一的Hopkins JV似乎是捏造的。

       更恶劣的是,整篇文章的内容几乎是全盘抄袭曾在我实验室工作过的L博士(肿瘤科医生)发表在Pancreas上的文章--(L)-- 。而且,DD文明显的存在伪造数据的情况:DD文的图5完全是断章取义地抄袭L文的图6和图7,我在随函寄上的文件上清楚的用红笔揭露出被偷窃的数据。此外,DD文的图3和图7是用计算机软件剪贴不同的凝胶拼凑而成的。因为文中的一些数据明显是伪造的,我有理由怀疑整篇文章的真实性。

另外,我从未见过大部分的原始数据,甚至怀疑这些原始数据是否存在,因此,我向《W》正式要求撤下这篇文章,并给出书面解释。

我确信《W》会应我的要求所做。芝加哥XX大学的一个内部委员会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我也将联系中国XX医学院的院长,向他通报此事。

此外,因为我的美国国立卫生院的基金号也出现在了《W》上,我也将向美国国立卫生院通报此事件。也请告知,我是否需要向《W》的编委会通报此事。

 D医生给T.E.A.教授的回信

T.E.A.教授,

我不知道如何开始写这封信,但我必须面对它。我能够想象到因为我的不可接受的行为让你感到愤怒和失望。我对我所做的蠢事感到非常抱歉。

当我在芝加哥时,我的前任导师,Z教授,一个非常好的人,照顾我并把我介绍给你。到了你的实验室后,L博士训练我,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甚至有些是我在中国当医生时从未听说过的。我相信我在你的实验室是努力工作的,以回报你慷慨的帮助。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美好的日子。但是现在,我自己把它给毁了。

我已经给《W》去信要求撤下那篇文章。这种愚蠢的事从未在我40年的生命里发生过。我夜不能寐,也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我休假了几天,我相信我从这件事中得到了惩罚,我会接受它。这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但是现在,除了道歉和遗憾,我真不知道其他我还能做什么。

再一次为我所做的向你道歉。

 相关博文:

 马剑 Nature中对于指责剽窃的申辩短文: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11501

任胜利. 科技写作漫谈: 一稿多投与二次发表: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7188

任胜利. “Publish or perish” vs. “Publish and perish”: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18830

 王芳. 抄袭与引用:  http://www.sciencenet.cn/blog/user_content.aspx?id=23379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8899-35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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