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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商业贿赂”还是“官员索贿”?

已有 4892 次阅读 2007-6-1 16:27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中央政府并不隐瞒现今官场盛行贪污腐败之风。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从20058月到200612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 376件,涉案金额37.66亿元。其中,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3 128件;涉及厅局级干部71人,县处级干部543人。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杨志福在小组会上真诚坦言:“农民担忧什么呢?就是担忧政府的直接财政补贴被挪用、截留和贪污了。这个问题现在来讲很严重。你不让交农业税了,他用别的办法中间想办法给你截留一点。因为,像现在有些贪官污吏,什么都敢贪。”他向在座的国务院领导转述农民的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没兑现。(引自《南方周末》2007315日第9版)。贪污腐败已成为当今市场经济的毒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的顽疾。

 

农业部告示要把“投标招标”作为六项商业贿赂治理重点领域之一。确切地说不能称为“商业贿赂”,而应称为“商业索贿”或“官员索贿”。因为前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行为,后者是一种“主动的”索取行为。作者认为,实施良种补贴实际上是农业部财政部搭建了一座层层“索贿”的平台。

 

农业部实施良种补贴,本应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越位”成为实施良种补贴的“主体”。在今天无论是审定品种或制种数量均是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科研单位或企业老板必须主动上门“求神拜佛”,一层一层地去“搞关系”。首先必须到省里请求给列为补贴品种,再到地市农业部门请求列为招标品种,最后还要到县农业部门投标应招。在层层“公关”背后隐藏着潜在的“索贿”暗流。一位终日为此事奔波“搞关系”的老板叹口气说,这哪叫市场经济啊!完全是垄断体制下的“索贿经济”。一位知情人告知:良种补贴因为油水很大,过去都是由县种子站操作,现在局里县里的领导都插手此事。权力与利益挂上钩,以权谋利的现象就比较突出了。

 

这只是私下里灰色的个体“索贿”的一面,还有阳光操作群体“索贿”的一面。

良种补贴资金巨大,要开会,要讲话,登报纸,上电视。层层招标评审,就有所谓的管理费、检查费、验收费等等,还有吃、喝、住、行问题,经过市、县、乡、村,难免“雁过拔毛”。“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大提升了甄别成本和行政成本。据知情人介绍:很多地方一般是县财政局预留补贴款30%,有的是让中标公司交纳几十万元保证金,还有的是从公司盈利中提出1/21/3,最大的受益者是掌握主动权的县农业部门和下属公司。山东省一家地区科研单位中标100多万公斤小麦种子,被公开要求每公斤小麦提成4角钱。经理吓了一跳,惊呼还让人活吗?发誓宁愿种子转商不再参加应标供种。河南省一家省级公司在某县中标250万公斤小麦种子,县里除要求每公斤提成6分钱外,还要“赠送”两辆桑塔纳、10台电脑,组织一次“欧洲游”。通过了县级“关”,有的乡和村干部,因为发放补贴券或分种到户,多多少少也要收取若干“辛苦费”。

 

种业老板叹曰:良种补贴是“进去找死,不进等死”啊!

 

究竟有有多少补贴种子能发到农民手里,补贴款都用在什么地方了?某县一位农技人员提供一个估计数字:跑关系费用占5%,招标采购开会占2%,各级技术服务费占20%,虚报冒领占28%,提成占10%,其它占5%,真正能以种子补到农民手里占30%。他声称,这只是“个样”,不同地方可能有差异。但有人认为这种估算太直观太表面了,主要是没有计入“机会成本”。如果补给农民的30%是伪劣种子,产量减少,品质下降,与不要补贴多花钱买优质种子的丰产相比较,更是得不偿失;再加上劣种驱逐良种的长久效应,社会损失就更无法计算了。

 

有些单位还趁良种补贴机会“搭车坐轿”获取好处,如配售农药、化肥、种衣剂等。某省农业部门发出红头文件,指定“统一供种”必须要使用某几个厂家的种衣剂。权力与利益挂钩。其中奥秘毋须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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