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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肆虐:又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进入2009年来,我上网的次数和时间与以前相比大为缩水,常常是一个星期都不去拜访一下老朋友。前几天从电视上看到南京一个基层城管人员披露曾经作为内部教材,由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中居然教唆、策划执法中的暴力行为:“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布局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阻止动作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该书第71页)不知为什么,当时没怎么在意。昨天看到
在该书中,除了上述“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等处置方式外,还包括:“不能轻易放过相对人,要把相对人带上执法车,扭送公安机关,或者干脆带回队部,问清是哪里人,来这里多久了,为什么胆敢动用暴力抗法,是否知道今天的严重事件应当接受什么样的处罚。”“不要在公众面前控制相对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如果无法避开围观者,就以较为缓和的方式进行。”“整个活动过程要做到心态平稳,意无杂念,不可慌乱,不要考虑自己是否是相对人的对手、会不会把相对人弄伤了、这样的对抗多长时间才能结束等。此时应达到忘我的状态,成为一名坚决维护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尊严的坚定的执行者。”在我看来,这种以维护法律法规尊严名义而肆无忌惮的暴力执法并不比无奈或有奈的暴力抗法更能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在列举这些“阻止与控制暴力的操作方式”之前,该书第四章《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分寸把握》中称:“城管在执法中经常遇到赤裸裸的暴力抗法行为,即相对人在城管执法队员行使处罚权时用直接的暴力手段来反抗,企图阻止城管执法……城管队员在执法受到暴力侵害之际,不应该还手,但有权力阻止暴力的继续,通过一种手段让相对人尽快清醒,面对现实,在法律的框架内接受处罚。”
我不知道那些暴力抗法的人为什么要冒着一定甚至是很大的风险去以卵击石,但我亲耳听到一当事人说,因为骑摩托车没戴头盔(在那个偏僻的小城,戴头盔骑摩托车是一道风景,就如同开、坐汽车系安全带一样),被要求掏两百元的罚款,而当那个违规者按要求掏出两百元钱时,车还是被扣留。于是,那个当事人就去找街上一小混混。结果车回来了,罚款也免了。这不是个案,而是具有普遍性的事实。这种强者为王的意识和事实是各种软硬暴力泛滥的重要原因。
除了特殊情况外,市民之所以要冒着一定甚至是很大的风险去以卵击石,与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执法内容和形式不无关系,如所执之法本来就不公平合理,还有不公平执法,以及态度粗鲁、语言粗暴等。再举一个很难让人相信的真实例子:一个单位被偷的摩托车不下十辆,但只有一辆被找回,而且好像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我不知道那个失主何以如此幸运,只是听说失主家里有人民警察。
如果执法人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没有“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从政府角色到社会角色的转变、从权力到权利的转变”,他们所遭遇的哪怕是无赖性质的暴力抗法就不可能绝迹。
暴力思维与暴力事件是一对孪生兄妹,任何一方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另一方的连动。所以,只要还有暴力思想,就会有暴力事件;而只要暴力事件得不到相应的谴责或严惩,暴力或崇尚暴力的意识就会得到强化,各种暴力冲突就会源源不断地出现。
许多人一看到青少年的暴力事件,就会条件反射似的想到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就会想到影视媒体和电脑游戏的暴力内容,而忘记了我们生活中的暴力行为对他们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们实际上生活在一个充斥着暴力的环境中,从家庭到社会,从个体到群体,从生活到工作,从行为到语言,从思想到情感,无处不弥漫着暴力的幽灵。在这样一个甚至每一个社会细胞都充塞着暴力的环境中,我们不暴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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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4-19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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