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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范晓:评《两院士建言水电发展》

已有 5838 次阅读 2009-1-7 19:26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原文作者:夏爽,来源:《科学时报》(2008-12-15 B1 新能源周刊)
评论者:范晓,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总工程师,2009-01-03
 
原文1: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水电建设开发与引起包含地震在内的各种生态环境灾害的讨论争议备受瞩目,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认识和观点。为此,围绕着水电开发与可能引发地震灾害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我国著名水电专家潘家铮院士和工程抗震专家陈厚群院士。
 
潘家铮院士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当天因病住进医院的他,最关注的不是自己的病情,而是地震灾情,是灾区水电站的安全问题,是他为之奋斗一生的水电事业。四川汶川大地震已经过去200多天了,这位年逾八旬的中外著名的水电专家不顾自己的病情依然为水电而直言。
 
在潘家铮院士为记者提供的水利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地震中2380座水库出现险情,其中69座存在溃坝风险。而这2380座水库并非全在震区,且所估计数据中绝大部分是小水库。震灾最严重的都江堰上游的岷江流域(及邻近地区),属于高坝、大型水库和大中型水电站的只有四五座。地震后险情小,甚至离震中最近的两座高坝——沙牌碾轧混凝土拱坝和紫坪铺面板堆石坝,仅轻微受损,完全不影响大坝整体安全,且容易修复。
 
潘家铮认为:“更重要的是,这些水电站的损失完全是系统内部损失,对上下游没有产生次生灾害,相反,水电对抗震救灾作出了重大贡献。有些水电站在地震中一直维持供电,水库形成的深水航道是震不垮的生命补给线。”潘家铮坦言:“许多媒体忽视了这些水库多年来在供水、灌溉和发展经济中的作用,一味质询为什么要在地震多发的西南地区修那么多水电站,这是不公正的。”
 
目前震后调查说明,没有一座水电站已经无法修复,需要放弃、拆除或者重建。潘家铮说道:“水电是我国西南地区非常宝贵的资源,同时又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开发和修复水电枢纽,既符合当地利益,又符合国家利益。”
 
评论1:
 
紫坪铺水库、以及灾区范围内的岷江上游、湔江、石亭江、绵远河、涪江、嘉陵江上游的一系列电站,在5.12地震中全部震损或震毁。主要表现为电站闸坝、厂房、发电设备、引水设施等被直接震损、震毁,库水无法正常下泄,此外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也对各项水利水电工程设施造成严重毁坏,而且由于两岸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影响,一些电站水库雍水的高度超过原来的坝高,进一步加剧水库堰塞湖的形成,导致水库水位快速上升,部分水库出现漫坝,这种状况与潘院士描绘的“轻微受损”大相径庭。
 
以紫坪铺工程为例,它是岷江上游乃至龙门山区规模最大的水电工程,坝高156m,库容11.12亿m3,装机容量76万kw。震后第二天的5月13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应急办就通报说,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大坝面板发生裂缝,厂房等其他建筑物墙体发生垮塌,局部沉陷,500千伏A向出现避雷器倒塌,整个电站机组全部停机(杨三军,四川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受损 电站机组全部停机,新华网,2008-05-13);另据紫坪铺水电公司的主要股东四川省投资公司的报告称,地震造成电站500kv出线设备受损;GIS出线套管与阻波器连接线在导线设备线夹处被拉断;电站副厂房中央空调室外机因地基下沉受损变形;溢洪道、泄洪洞进口闸室震裂;水利部派出的专家组经过详细调查与探测,进一步查明了紫坪铺工程的主要损毁情况:紫坪铺水库大坝产生了最大为100cm的震陷沉降和最大为60cm的由上游向下游的水平位移,并导致大坝面板和堆石体之间大面积脱空,面板发生挤压破碎,钢筋被扭曲成“Z”形,面板出现多条裂缝,最长的横裂缝长达350m。原工程设计对紫坪铺面板堆石坝地震永久变形分析认为,在烈度8度的地震作用下,坝体永久变形不大,坝体地震沉陷量为坝高的0.148%。但这次地震坝址处实际烈度超过9度,坝体地震沉陷量达到坝高的0.641%,为原计算值的4.33倍。由于大坝防渗系统受到破坏,震后在水库水位基本不变至逐渐降低的情况下,大坝渗流量却由震前的10.38L/s增加到19.0L/s左右,增加了近一倍。(陈生水等,5.12汶川地震对紫坪铺混凝土面板坝的影响及原因分析,岩土工程学报,2008,30(6):795-801)
 
紫坪铺以上岷江上游的一系列梯级电站的情况更为严重:岷江上游最早建成的引水式电站—映秀湾电站,闸坝严重损毁,漂木道和取水口导墙断裂,闸首机电设备受损,调压井和厂房门口垮塌,水淹厂房积水高达发电机层近2米。下游的发电厂房被巨大崩塌体和崩塌巨石掩埋和砸毁,交通洞内大面积进水,出口被土石方掩埋;配电设施破坏殆尽;太平驿电站的闸坝被右岸的山体滑坡掩埋大半,泄洪闸、冲砂闸、漂木闸、引渠闸全部关闭,库水漫坝,左坝肩因溢流冲刷,填筑物被冲毁;铜钟水库闸门及供电设施受损,导致无法打开闸门泄洪,使水库库容迅速膨胀,铜钟水库的正常库容为330万m3,灾后最高库容超过了450万m3,造成库水漫过坝顶,面临溃坝危险;姜射坝电站厂房后的山体滑坡严重,设备损毁,进水口被堵,机房地基下沉,升压站报废,输送线路基本损毁;耿达电站厂房全部被滑坡体掩埋,电站隧洞扭曲,受损严重;渔子溪水电站闸坝和厂房段山体大面积崩塌,闸首启闭设施和门机全部毁损,泄洪闸门被震掉;(高永钰,岷江危急:三座水电站列队打响大坝保卫战,第一财经日报,2008-05-27)杂谷脑河中坝电站压力潜池被垮塌的沙石基本填满,机组变形,被水淹没。
 
沱江上游的湔江、石亭江以其它流域的水电设施破坏也十分严重。例如,彭州湔江上游的凤鸣桥梯级电站大部分房屋损毁,大坝闸门备用启闭发电机损坏严重,水工建筑大坝闸门变形,无法正常启降;沱江上游石亭江的金河二级电站因地震完全被毁,埋于50米地下,厂房已不复存在。石亭江上游的红松一级电站被左岸的滑坡、右岸的崩塌掩埋和砸毁。
 
这些震损震毁的电站与水库,给下游地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次生洪灾威胁,并成为震后排危抢险的重要目标,据相关的抢险预案推演,一旦紫坪铺水库溃坝,都江堰市的水头将高达三十余米,成都主城区也可达二至三米,破坏将极其严重。震后紫坪铺电站最初下泄流量仅为60立方米/秒,而入库流量达到500立方米/秒,水位快速上升。紫坪铺以上的映秀、太平驿、铜钟、姜射坝、耿达等多个电站均出闸坝损毁、库水漫坝的现象。在抢险过程中均制定了包括爆破坝闸在内的多套方案,万幸的是紫坪铺、太平驿、铜钟电站在允许时间内经抢险打开了受损闸门,避免了对坝闸的爆破以及溃坝的危险,但诸如石亭江上的红松等电站就没有这么幸运,最后不得不对闸坝进行爆破,让水库堰塞湖泄流。
 
关于“震后调查说明,没有一座水电站已经无法修复,需要放弃、拆除或者重建。”从工程技术上说,震损震毁的水电站都是可以修复的,有些损毁严重的电站并不只是修复,而是重建。但水电站能否修复或重建并不只取决于工程技术问题,还必须要考虑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问题,否则国家能源局也就不会在以国能局综字[2008]23号文发出的《汶川地震灾区水电站恢复重建导则》中提出,“汶川地震灾区水电站恢复重建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原则,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结合。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国家和地方禁止开发区域内的水电站,已经损毁报废的,原则上不再恢复重建。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世界遗产地周边的水电站,修复重建工作应尽量避免进入保护区域,减少产生的不利影响。”
 
许多质疑在西南地区大兴水电的声音,并不是没有看到发展水电、兴修水库的利,而是同时看到它带来的很多负面影响,尤其是看到只把河流资源当成是一种水能资源、采用竭泽而渔、斩尽杀绝的全江全流域梯级开发的非科学非持续发展的模式,给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带的巨大损害和长期隐患。
 
水电作为能源的一种形式需要发展,水电开发商要获取利益也无可厚非。但如果以水电开发商和政府的利润、财税收入和利益最大化为前提,片面追求水能发电的经济效益,以牺牲移民利益、生态环境、地质环境、自然文化遗产等为代价,毫无节制地搞水电大开发,这就是真正的“不公正”了。
 
金沙江、大渡河、岷江流域的许多电站都深入、甚至侵占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例如向家坝、溪洛渡电站之于“合江—雷波长江上游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例如田湾河梯级电站之于“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例如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梯级电站之于“三江并流世界遗产”以及众多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等),这是对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世界遗产公约的挑战,并直接损害和侵占了公民社会或者说人类社会的利益。
 
水电因为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多种负面影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造成原生生物物种绝灭;水库的累积型水污染;诱发和加剧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泥砂淤积加剧库区和上游的洪灾威胁;产生大量的非自愿移民并导致他们的贫困化,等等)以及水电工程也有它的工程寿命(泥砂淤积、库容损失、老化报废等),因此从现代的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角度,已很难把水电定义为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水电和火电一样,都是需要遵从科学规划、充分注意避免和减少其负面影响的能源形式。
 
在灾后重建中,片面笼统地说“开发和修复水电枢纽,既符合当地利益,又符合国家利益”,而不是站在综合协调、综合平衡、兼顾各方利益的角度,考虑对现有的水电开发模式和规划进行调整,这不符合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也不利于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社会。仅以大渡河上在建的瀑布沟电站、以及金沙江上原拟建的上虎跳(龙盘)电站为例,如果潘院士等关心国计民生的专家能有机会到现场,去看一看当地数十万移民或潜在移民的生活状况,听一听他们的意见,也许会对这类电站究竟符合谁的利益、损害谁的利益有更真实的感受。
 
  
 
原文2:
针对争论激烈的大型水电建设工程引发地震的说法,潘家铮回应道:“水库不可能在地层内‘制造’地震,只能对已具备发震条件的部位施加影响,使之提前发生。所以地震界更倾向于用‘水库触发地震’一词。”水库触发地震并不罕见,绝大多数触发地震都是浅层微震,一般要用仪器才能测到。潘家铮认为:“在建设高坝时,对水库会不会触发地震、触发地震可能出现的地段、最大震级以及影响,都要作深入调研评估,提出结论。这样的结论一般偏于保守,可以作为水坝的设计依据。”他还认为:“国际、国内地震界一致公认,汶川大地震是由于巨大的地壳活动引起的特大自然灾害,世界上从未发生过水库能触发8级构造地震的前例。退一步讲,即使不排除紫坪铺水库对汶川地震的影响,从总体上看也是减少了主震释放的能量。”
 
潘家铮坚定地对记者表示,此次特大地震后,他对西南地区修建高坝大库的信心更强了。针对有关专家“呼吁暂停在西南地质不稳定区批建大型水坝”的提法,潘家铮对记者说:“我充分理解专家们的忧国忧民心情,但不赞同。”他详细分析了其中原因。西南地区的水利水电开发停止也解决不了、甚至加重了地震灾害。抓紧大力开发水电,修建震不垮的能调控水资源和洪水的高坝水库,迅速发展流域经济,动迁必要的移民,全面改变流域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科学素养,这样才能为应付突发性灾难提供条件和基础。采取回避政策,停止发展,绝对不是出路。
 
当谈到水坝的抗震安全建设方面时,潘家铮说:“为吸取汶川大地震的教训,我完全赞同对西南地区正在建设的高坝的抗震安全性作进一步评估。不过,重点不是提高某些工程的设防烈度,而是对少数关键性高坝作极限分析。汶川大地震中两座坝的实践,使我深切体会到按现代理论研究、设计、施工和管理所建成的大坝具有惊人的抗震能力。当然,还需作进一步研究。”潘家铮深信,经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和优化工作,在西南的高山深谷中即将涌现出一大批坚固的大坝,千秋万代为民造福。
 
陈厚群院士 作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工程抗震研究中心主任,陈厚群院士在混凝土坝的抗震加固理论研究和解决重大工程的抗震关键问题方面,作出了创造性贡献。解决了新丰江、二滩、小浪底等重大工程的抗震问题;主持编制和修编了我国《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等多本规范的制订工作;负责建设了我国第一座大型三向六自由度模拟地震振动台,并为大坝现场振动试验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科学测试监测手段。此次针对汶川大地震和大坝抗震安全等问题,他运用专业理论和客观翔实的数据、事例作了详细的说明。
 
在谈及紫坪铺水库的具体受损情况时,陈厚群介绍说:“紫坪铺大坝受地震损害出现部分变形、震陷、开裂,局部护坡松动,面板坝的面板部分脱空,有压碎、隆起的现象,但是渗入量没有明显的增加,所以大坝的主体是稳定的。”在对各种不同类型水坝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后,他总结道:“各类大坝总体上经受住了特大地震的考验”,“尽管汶川地震中,一些如沙牌、紫坪铺这类的高坝,经受远超过设计抗震标准的强震作用,坝体仍基本完好或虽有损害但仍保持结构整体稳定。这说明只要按规范要求认真设计、精心施工和管理到位,高坝工程是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的,我国现行水工抗震规范规定,对重大工程要进行专门的坝址地震危险性分析,按照100年2%超过概率确定最大设计地震,并取可修复的损坏做其功能目标,这些高要求的必要性在汶川地震中得到了检验。”
 
针对紫坪铺水库是否是引起地震的原因的问题,陈厚群肯定地回答:“紫坪铺水库蓄水与汶川大地震无关。”他谈到:“不是所有的高坝水库都会引发地震。”
 
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数十万座水库中,目前为止,普遍认可是由水库引发的水库地震事件仅百例左右,概率远小于1%。
 
陈厚群介绍道:“截至目前全球发生6级以上的水库地震仅有4例,分别是中国新丰江、赞比亚的卡里巴、希腊克·里玛斯塔以及印度柯依纳这样4个地震。由于库水渗透机制,水库地震一般在空间上限于库区第一分水岭以内,大概沿库岸5~10km范围以内,这是在空间上。在时间上,构造型的主震滞后于频发的前震,那么它的地震类型对于构造型的水库地震,目前已有的这些构造地震都是前震、主震、余震型。因为自然地震有的是没有前震的,有的有前震的形式,而这个水库地震一定是属于前震、主震、余震型。”
 
陈厚群分析说:“说紫坪铺与汶川大地震无关的第一个原因是,我们从库水渗透的水文地质条件来看,紫坪铺蓄水对北川映秀湾断裂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没有产生影响。”根据是紫坪铺水库位于龙门山断裂带的北川—映秀、江油一灌县断裂带之间,紫坪铺水库的最高运行水位是875m标高,而映秀湾一带河道的天然水位是877m,这个地方就是水库离震中最近的地方,有4.5公里,紫坪铺最高水位还没有超过北川映秀湾通过岷江当地的天然水位。所以它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可能有所改变。这是从地理位置上看,从水文地质条件来看。
 
“第二点原因,从蓄水前后地震活动性来看,水库蓄水前后地震活动性没有变化,与水库水位变化不存在相关性。紫坪铺水库蓄水以后,水位虽有变化,但是频度和震级都没有显著的变化。所以从蓄水前后地震监测资料的对比来分析,2005年10月1日下闸蓄水到2008年4月的2年零7个月时间,紫坪铺水库的库盆和临近地区的地震活动,其发生的地域、地震的频度以及强度都处在本地区多年地震活动正常的变动范围以内。因为小的变动总是有的,就是不建水库也是在变的。”
 
  
 评论2
 
记者的原文用了水电工程“引发地震”,潘院士用了水库“制造地震”的术语,然后进行讨论,这是提出了一个伪命题或有意无意地混淆了严格的科学概念。因为5.12地震后,相关的质疑都是针对紫坪铺“诱发地震”的可能,而并没有谁提出紫坪铺水库“制造”或“引发”地震的说法。而水库诱发地震(reservoir-induced seismicity)和水库触发地震(reservoir-triggered seismicity),虽然是涵义有区别的两个术语,但它们的共同点都是认为在具备发生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条件下,发生了和水库蓄水有关系的地震。而诱发(induced)和触发(triggered)的细微差别在于前者是“水库蓄水局部改变了自然环境和地震孕育环境,在自然环境、地震孕育环境和地震之间可能存在着一种相互作用的动力学反馈机制,导致(水库蓄水)大约数年后具有更高震级的主震发生.因此,(此种水库地震称为)‘水库诱发地震’是正确的,并非仅存在‘触发地震’”(周昕等,水库地震,触发还是诱发?华南地震,2005,25(2))。 “触发地震”常常是水利工程界更愿意使用的术语,如果按照潘院士的说法,它是“只能对已具备发震条件的部位施加影响,使之提前发生,(并因此)减少了主震释放的能量”。
 
从上可知这两者在概念上最关键的区别在于,“诱发”可能产生比天然地震震级上限更高的地震,而“触发”只是让不高于天然地震震级上限的地震提前发生。但目前对天然背景震级的判定,只能根据历史地震记录的最大震级来确定,但据目前已有案例可知,无论认为它是“诱发”还是“触发”,水库地震,有可能大大高于当地已有的天然地震记录。例如紫坪铺水库所在的龙门山地震带,5.12地震前历史上有记录的最大地震为6.5级,因此要认为是“触发”,必须“推定”龙门山地震带原本就要发生大于≥8.0级的地震;但如果认为是“诱发”,也可以根据历史记录“推定”龙门山不一定会发生≥8.0级地震。在目前的科学认识水平上,对此要作出肯定不二的结论,恐怕都过于武断。
 
从某种意义上说,“诱发”还是“触发”并不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最现实的问题是,一个地区的地震设防目前都是根据已知的天然地震背景来考虑的,而一旦水库“触发”远远超过已知天然地震背景上限的地震时,这个地区便会“提前”(提前多少是个问题,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遭遇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姑且假定这是“提前”,如果要认为这是“好事”,我想对它的讨论已不需要局限于自恃有什么专业背景的人群,这已进入一个普通的公众常识的范畴。
 
对于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水库地震案例,尤其是大于6级的四个案例:中国新丰江、赞比亚卡里巴、希腊科列马斯塔、印度科因纳,已有的研究文献使用的术语既有“诱发”(induced)也有触发(triggered),而使用“诱发”(induced)的更多。更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个案例的水库地震都突破并远远超过了当地天然地震的已知最大震级。
 
潘院士指出“世界上从未发生过水库能触发8级构造地震的前例”,但如果要以此得出“世界上永远不会发生水库触发8级构造地震的案例”的结论,这无论从科学思维上还是从普通逻辑上,都是难以成立的。在1962年中国新丰江发生6.1级的水库诱发地震以前,人们大概也没想到水库蓄水会诱发6级以上的强震。
 
潘院士指出:“国际、国内地震界一致公认,汶川大地震是由于巨大的地壳活动引起的特大自然灾害”,此一说法如果是指5.12大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条件是“巨大的地壳活动”,那么可以说是“公认”的,但如果想以此证明“国际、国内地震界一致公认,5.12地震不是由紫坪铺水库触发的”,那就讲不通了,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5.12地震后,包括中国科学院的科学家在内的一些国内外专家都对紫坪铺水库诱发地震存疑,并在进行相关的研究。
 
把对这次5.12地震经验的总结,仅仅集中于提高大坝的抗震烈度是远远不够的,尽管这也是需要的。因为如上所述,抗震烈度的依据还是已知的天然地震背景,一旦水库触发远远超过已知天然地震震级上限的强震大震,大坝安全仍然面临较大风险;另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大坝安全,也会使水库触发地震的影响区域遭遇重大损失与灾难;还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大坝安全,库坝区如果引发严重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仍然会对大坝以至下游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对紫坪铺水库是否诱发地震需要认真研究,对现有水电规划的布局以及区域设防(不仅是大坝设防),也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
 
陈院士指出,“不是所有的高坝都会诱发地震”,此话不错,但据此也同样不能推论出“紫坪铺水库不会诱发地震”的结论。原文指出,“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数十万座水库中,目前为止,普遍认可是由水库引发的水库地震事件仅百例左右,概率远小于1%。”这里隐去了一个重要事实:即对所有水库而言,水库诱发地震是一个小概率事件(虽然1%也不算太小),但对紫坪铺这类高坝大库而言,水库诱发地震却是一个大概率事件。据有关文献报道,世界上坝高超过200米的水库,诱发地震的比率为34%。中国坝高在100米以上,库容在100亿方以上的水库,发震比例为30%左右;此外,我国的DL/T 5335-2006《水电水利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勘察技术规程》也指出:“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地震地质条件十分复杂,水库诱发地震已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已成为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一个特殊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报道发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工程有25例,其中18例已得到广泛的认可,是世界上发生水库诱发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据统计的25例水库诱发地震的资料分析,其中坝高大于100m的工程有10例,库容大于5亿m3的工程有14例,分别占25例中的40%和56%,说明坝高大于100m和库容大于5亿m3的工程发生水库诱发地震的概率较大。”
 
陈院士认为紫坪铺水库与汶川大地震无关的第一个原因是,紫坪铺水库位于龙门山断裂带的北川—映秀、江油一灌县断裂带之间,紫坪铺最高运行水位875m还没有超过北川映秀断裂通过岷江的天然水位877m,因此库水渗透对发震的北川—映秀断裂带的水文地质条件没有产生影响,它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可能有所改变。
 
且不论紫坪铺的正常蓄水位曾经达到过877m,这里值得商榷的问题是:北川—映秀断裂是一组断裂带,而不是一条在地表只通过877m高程的断层,而且经地质调查和地球物理探测显示,北川—映秀断裂、江油—灌县断裂、以及它们之间的一系列次级断裂组成了一个近地表陡倾,向下变缓并交汇一个逆掩滑脱面的逆冲推覆断裂系,加上紫坪铺水库的主要蓄水区平行于该断裂系,库水与断裂系有最大的接触面积,同时库底岩石的水文地质结构具有高度不均一性,这种构造背景有利于库水向深部渗透并影响断裂特别是北川—映秀断裂的应力状态。
 
陈院士认为紫坪铺水库与汶川大地震无关的第二个原因是,“水库地震一定属于前震、主震、余震型(评论者注:也就是说紫坪铺水库如果诱发地震,一定有明显的前震),但从蓄水前后地震活动性来看,水库蓄水前后地震活动性没有变化,与水库水位变化不存在相关性。紫坪铺水库蓄水以后,水位虽有变化,但是频度和震级都没有显著的变化。所以从蓄水前后地震监测资料的对比来分析,2005年10月1日下闸蓄水到2008年4月的2年零7个月时间,紫坪铺水库的库盆和临近地区的地震活动,其发生的地域、地震的频度以及强度都处在本地区多年地震活动正常的变动范围以内。因为小的变动总是有的,就是不建水库也是在变的。”
 
这里的表述有模糊不清的地方,陈院士先是说水库蓄水前后地震活动性“没有变化”,又说蓄水以后,地震频度和震级都“没有显著变化”,最后又说这种变化“处在本地区多年地震活动正常的变动范围以内”。前后对照,大概可以知道,蓄水前后,库盆和临近地区的地震活动的确是“有变化”的,但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看,“没有显著变化”、“处在本地区多年地震活动正常的变动范围以内”这样笼而统之的定性描述,不足以作为实证的依据,也无法让人对“紫坪铺水库蓄水与汶川大地震无关”的结论信服。当然,陈院士这是在回答记者的访谈,不是在宣读科学论文。我们期待陈院士披露和分析相关数据的研究论文的发表。
 
在这里,评论者倒可以引述一些说明5.12地震以前可能存在明显前震的线索,以供探讨。据四川省地震局公布的数据,在龙门山地震带南端,2008年2月17日和2月27日,在海螺沟、姑咱先后发生4.0级、4.7级地震。同年3月,泸定、康定也相继发生2~3级地震多次。2008年2月2日至5月5日,在龙门山断裂带的都江堰、彭州、江油、茂县、大邑、芦山,共发生15次1.7~3.3级的地震,特别是都江堰和江油发生密集的小震,都江堰在2月14日至15日一天内,就发生1.8~3.3级地震5次,且震中的重现性很好。江油在2月6日、2月24日、4月5日至6日多次地震,其中4月5日至6日在11个小时里发生8次密集小震,并引起公众的关注。以至《绵阳晚报》于2008年5月6日,登载题为《有感地震预示未来有强震吗》的文章,通过专家回答江油市民“前段时间江油有小震,是否意味着地震活动有异常”的问题:“实际上有感地震的多少与未来是否有强震并没有直接关系”。2008年5月12日,即汶川地震发生的当天,《绵阳晚报<“政风行风热线”一周综述>》又发表文章《市民反映问题全部办理完毕》称,5日,市地震减灾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时,对江油市民电话热线咨询“前段时间江油一带有感轻微地震,是否意味着地震活动有异常?”的问题,市地震减灾局有关负责人与市民联系并告知对方,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3级以上地震全世界每年要发生十几万次,这些地震中,有感地震并不多。实际上有感地震的多少与未来是否有强震并没有直接关系,市民不必有恐慌心理。
 
当然,上述数据和报道还缺乏和蓄水前地震活动背景的对比,而且上述数据还未包括十分重要的紫坪铺库区地震监测台网的所有观测数据,但这些信息无疑值得高度重视。
 
对于紫坪铺水库是否诱发地震的问题,地震监测部门应当将所有观测数据提供给不同的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独立的、客观的、不受利益相关方和行政指令影响的研究,这才是科学的态度、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在没有对各类数据进行深入研究之前,排除不同的可能性,得出简单的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都是不可取的。鉴于目前西南地区在诸多强震活动带上大建高坝大库的现实,紫坪铺水库是否诱发地震的研究,对于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期待事实求是的科学研究能够正常进行,其研究成果也能切实造福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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