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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要转变观念

已有 5136 次阅读 2008-3-12 16:20 |个人分类:工作感悟|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当前,各省市的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与科研院所及高校的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与院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邀请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举行形式多样的成果展示与对接考察等活动,促进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实事求是地看,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企业对科技的迫切需求,使当前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并取得积极效果。一方面科研院所加强技术转移工作力度,出台各种激励措施,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尤其民营企业纷纷到研究所寻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竞争力。但业内人士都知道,在声势浩大的展示会、隆重热烈的签字仪式以及各种各样的洽谈会对接会上,能真正落实的合作项目实属少数。仔细分析,在技术转移过程中,转让方的科研院所与受让方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观念上的误区,如果不及时转变观念,势必影响技术转移工作的开展。

        科学家的“技术”并不等于就是企业家需要的“成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科研人员说,我们研发的某项技术,在国内甚至世界排名第几第几,技术指标如何先进,在世界一流刊物杂志上发表了论文,还被引用多少次,并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几等奖等等,可是到了企业家手里,指标也达不到设计要求,结果与初衷也大相径庭。有的技术在实验室里,无论从原理、设计、工艺、流程等方方面面也都“走通”了,怎么一到实际应用和扩大生产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企业家们也为此经常感叹,都快踏破科研院所的门槛了,就是找不着几项成熟的“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实力逐步增强,企业的转型问题已基本上得到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已普遍建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弊病已基本被克服。但无论是企业的总体规模,还是其研发能力都处于较低水平。据统计国际上许多跨国公司的科技开发费用已占到其销售额的5%-10%。但在我国,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费用平均不到销售额的1%(必需达到5%,企业才有可能谈到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普遍较弱。因此,许多中小型企业将目光转向国立研究院所,希望借助大院大所的科技力量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弥补缺陷。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科研院所的科技工作长期“游离”于产业之外,其研发的技术与市场需求往往出现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一边是企业急需实用技术,一边是研究所大量的科技成果无法实施转化。据统计目前全国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不足5%。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院所“生产”的所谓成果或技术往往只是部分单元技术,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并不很成熟,其离实际应用尚有距离。院所的技术要想达到“样机”阶段,一方面在技术层面尤其在系统集成方面还需继续研究攻关,另一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来实现技术的“商品”化。这也就是众所周知的技术到中试再到产业化1:10:100的比例关系。但由于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能力独自实现成果的中试与产业化,或者说这也并不是其强项,因而造成了科研院所大量“半成品”待字闺中。

        2、科研院所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存在种种障碍。技术转移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科研单位与企业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作双方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比如在技术评估作价、股份比例、选派管理者等诸多方面难以达成共识,合作无法成功。再者技术转移的其它方式比如单纯的技术转让,也往往因其技术成果的持有人与技术的不可分割性,即使技术转移了,其主体不到位也很难保证技术成果在实际商品化生产过程中达到设计要求,所以成功率较低。

        3、技术研发工作针对性很强,目的很明确,那就是突破关键技术,提高产品的性能指标。因此技术开发工作必须源于产品需求。但在实际情况中,一部分成果在立项和选题阶段缺乏足够的市场调研,因而成果的“诞生”不是技术水平不高,就是已无实际意义。失去市场基础的科研项目注定是毫无意义的。 
       

        4、目前,科研单位的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对科技的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尤其随着学科的不断交叉交融,对技术提供者的要求也越趋综合性。应该说,过去科研院所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是比较容易实现的。一方面,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低、设备落后等问题,在其技术改造方面,科研院所比较容易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另一方面,科研院所也将自身最为成熟的技术(或者说最容易转化的成果)应用到了企业的实际需要当中。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跨国公司的日益渗透,企业自身科技水平的日渐提高,科研单位先前的优势已不十分明显。提高科研院所自身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集成、共性与关键技术的开发与研究是当务之急。但我们的研究单位大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单一学科设立的,自身很难单独完成企业复杂又对系统集成水平要求较高的项目,再加上缺乏跨单位合作的机制,因而就出现了科研单位拥有许多单元技术或项目,对企业综合技术需求无能为力的局面。
 
       5、技术转移不同于科研工作,除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外,还要熟悉了解经济、财务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甚至还要涉及社会科学等知识,可以说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因而有相当一部分科研人员也不愿花更多的时间从事技术转移,这也客观上影响了技术转移工作的开展。

        企业可将科研院所看作自己的“研发中心”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研院所不断转变观念,科技人员主动与企业结合,将先进适用技术向企业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技术受让方的企业也要适时转变观念:

       1、要树立与科研院所长期合作的思想。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工作思路并非能在短时间改变,科研人员的思想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沟通与了解也需要循序渐进。另一方面产品的技术研发本身就需要时间,因此企业要树立与院所长期合作的思想。

        2、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是为了到科研院所寻找技术,提高自身的产品竞争力,不是找立即能赚钱的项目或产品。在日常工作中,科技人员经常遇到企业负责人到科研院所寻找好项目、好产品,并且还提出最好是那些立即投产并马上赚钱的项目。我们知道,由于前述科研院所的特点,一个研究单位基本上不能独自研发生产一个产品,企业家们要寻找这样的项目也往往是高兴而来,空手而去。如果企业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进而转变观念,与院所合作的目的是希望从技术方面得到支持,并非要到科研院所找“现成”的产品。

        3、企业要发挥市场敏感优势,主动策划产品市场,然后将目标产品的技术问题交给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来解决。企业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了解社会需求,能较快地设计出适销对路产品。但在过去基于自身科技研发实力的限制,往往错失良机。如果企业能转变观念,将市场优势与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相结合,就较容易达到目的。

        4、企业要善于综合集成,与社会资源结合,将科研院所的先进技术与工业企业的设备制造以及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运作等紧密结合,共同完成产业升级。

        科研院所要经常“科技下乡”
 
        科研院所科技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为国民经济建设做出贡献,因此科技必须与经济相结合。科研院所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需贴近企业的实际需求,主动拉近与企业的距离,尤其院所的科技工作要以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为出发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企业的认可。

        1、院所的科技研发工作必须从国家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需求的研究工作是毫无疑义的。要做到这一点,院所的科技人员就必须经常走出去,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在可能的条件下,共同参与企业的实际工作,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解决实际问题。

        2、院所要降低与企业的合作门槛。由于当前院所的体制原因,在与企业的科技合作过程中,科研院所要收取一定的成本。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会发生科研人员不切实际地漫天要价地现象。我们知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并不等于生产力,更不等于产业化。成果产业化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它包含着产品创意到商品化生产到形成产业和市场规模等一系列环节。其基本上要经过新产品的初步构思、研究开发、设计实验试制、中试、批量生产、规模化以及诸如市场、营销、策划、公关、宣传、人财物等企业管理过程中的诸多要素。科研单位只能相对独立完成上述环节中的少数,其他环节都离不开企业的参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名优秀的桥梁设计专家不一定把一座桥架起来的原因。因此科研院所不要过分强调技术的作用,要降低合作门槛,要主动与社会资源配合,共同做好技术转移工作。

        3、摆正位置,只做科学家擅长的技术问题,不要太多涉及经营管理等问题。成果转化工作主要靠企业完成,而企业管理又是一个复杂巨系统工程。作为科技工作者,擅长的是技术研发,企业管理诸多环节方面并不是其长项,我们必须正确认识自身在社会分工中的定位与作用。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既当科学家又做企业家,成功的案例并不多。

        4、科研人员在产品研发过程中,除了重视其单个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外,还应着眼于综合应用,以及产品部件的匹配度,避免片面追求算法的先进,忽视相关功能的衔接,从而影响产品整体效能的发挥。产品的质量取决于多个方面,其技术指标的先进只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我们经常看到产品核心功能很强,但出现操作不便以及零部件接触不良等看视不重要的原因导致产品滞销的现象。

        5、科技人员应主动与兄弟院所联合,强强联合,共同攻关,不要吃“独食”。产品开发往往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跨学科的组织与合作。因而在现实工作中,科技人员要善于主动与相关单位的联合合作,集成领域优势力量,携手合作,避免自行其是,大包大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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