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3-5 20:22:39
让惠老政策精神落在实处
 
努力做好养老金并轨央保工作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这标志着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举措。
 
2016年,离退休干部工作局根据院里统一部署,查阅了百余份档案,克服种种困难,短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养老保险首次参保职工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片区组织全体退休人员就近签字确认,保证了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2017年,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再次审核了参保信息,在短短的3日内,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掌握文件精神,结合文件新要求,加班加点、高效保质保量完成了庞杂的工作任务。
 
2018年,离退休干部工作局根据政策文件做好机关退休老同志信息统计。每一年、每一次信息统计工作,都秉承认真执行文件要求的宗旨,及时汇总整理数据,精准梳理存在的问题,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想在前面,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并做好老同志政策解释工作,保证机关退休人员平稳纳入央保体系。
 
养老金是老同志最根本的生活保障,是老同志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是实现“六个老有”的前提基础。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历来重视每一位老同志生活待遇的落实,让每位老同志享受到应得的待遇,这也是解除在职工作人员后顾之忧的具体体现,让他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勇攀科学高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奋发向前。
 
院机关退休老同志遗属困难补助落实到位
 
院机关去世老同志困难遗属补助是发给院机关去世老同志困难遗属的补助金。对于去世老同志供养的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无工作或生活困难的配偶,经局审批通过的,每月和年终发放补助。
 
一直以来,离退休干部工作局严格落实中央精神,参照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为遗属发放补助,体现了机关对困难遗属的关怀,让老同志们真切感受到党中央和中科院院党组的温暖。
 
每年年初,离退休干部工作局会对遗属身份进行审核,要求家属在街道开具证明,确认老人健在;每年年底,对次年新增人员进行审批,做出全年预算。离退休干部工作局随时按照国家标准调整补助金额,对去世人员随时核销。每次发放补助时,都会在信封上注明姓名、标准、金额并送上暖心的祝福语。老同志和家属拿着补助金的信封,经常激动得泣不成声,说道:“为科学院工作一生的老人走了,留下没有收入的老伴,单位给生活补助,感觉心里有说不出来的温暖和慰籍。”
 
院机关落实中央精神,进行遗属补助发放工作,不仅缓解了遗属的经济困难,慰籍了遗属的心,也激励了在职工作人员更好地为科学院努力工作、再创辉煌。■
 
《科学新闻》 (科学新闻2018年12月增刊 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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