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 12:46:30
实验室安全监督亟需职责化、专业化、常态化

 
让两个家庭失去亲人的复旦投毒案尘嚣还未散去,12月18日,清华大学化学实验楼突发的爆炸声,又让另一位母亲痛失一个优秀的儿子。
 
无论是危险药品管理纰漏,还是实验安全软硬件建设,最终在不同维度上呈现出极其严重的后果。再联想到近年来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校实验室起火爆炸事故以及多起投毒案件,实验室安全事故不断,令人扼腕。
 
每一次的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都会引来各方一阵关注。一阵舆论风暴和突击检查之后,往往就消于平静。
 
早在两年前,《科学新闻》编辑部就曾以“危险的实验室”为封面故事,独家对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进行过全方位的关注,探讨实验室安全的症结与解决之道。
 
编辑部经过调查发现,从硬件到规章制度、实验人员安全意识培养、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科研实验室都隐患不断。即使是国外成熟的管理体系中,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实验室安全的系统性风险,基本流程与国内也大同小异。
 
事实上,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由主体实验人,实验室建造、维护、内部管理等客体,以及监督、排查等第三方组成。
 
实验人是实验室安全中最不可控的因素,该主体受到安全意识是否到位、安全技能是否合格、个体压力、疲劳等多方面的影响。
 
对于实验室规章和管理的客体来说,由于科研任务繁重、工作内容多,安全往往易流于形式,尤其会出现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正因这些特性,独立于实验室之外的学院、学校以及其他各个层次的第三方专业化的督促检查,就成了解决实验室安全最有效的要素。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第三方的督促检查必须要保证其真正的系统化、专业化,而不能流于形式,不是“万金油”式的检查。同时,奖惩必须有威慑力、有力度,能够确保执行。
 
最为关键的是,这样的强势督察需要常态化。只有长期坚持,保证合理频次,才能真正起到提醒、提示和防微杜渐的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引入如煤矿等高危险行业的安全制度,可能是未来科研实验室安全的解决方案。
 
遗憾的是,当前我国并没有真正系统地建立起专业化、常态化的第三方督察机制,或者是其威慑力和影响力没有提高到相应的标准。如果能够将实验室安全与相关官员问责制度关联得更加紧密,那么笔者相信,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出的问题,必将被最大限度地降低。
 
《科学新闻》 (科学新闻2015年12月刊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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