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炒作”与“恶搞”:当今中国的享乐主义文化消费现象》(发表于科学网)一文中曾指出:“‘炒作’与‘恶搞’之风的盛行,实乃享乐主义、虚无主义、个人主义和价值中立主义在当今中国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诸峰突起’之表征。其风岂可坐观其长哉!”这里一连提到了若干个“主义”,其中有些是比较常见的,唯有“价值中立主义”鲜有提及者,然而此概念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实在不容忽视,值得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惕。这里拟围绕何谓“价值中立主义”的问题谈谈我个人的看法,期望得到同仁的指教。
人生在世,必有所追求。人所追求的生活目标,便是其生活的价值取向。这里“价值”这个概念反映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即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这个目的是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对其自我需要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形式,它有两个基本要素——(1)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对象的人的需要,是为客观因素;(2)人的意识对其自我需要的自觉反映,是为主观因素。故简言之,目的即是人自觉的需要或其需要的自觉。换言之,需要性、自觉性是目的的两个基本特性。所谓人的活动具有目的性,就是说,人是而且也仅仅是因其需要的自觉而开展其活动的,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在这种意识指导下为了满足其自我需要而进行的。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价值这个概念乃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里所谓“需要”应该被理解为人自觉的需要,亦即目的。故价值亦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主观形态的目的和与目的相一致的客观事物。所谓生活的价值取向,就是人对待与其目的相一致的客观事物的态度。
人的生活之所以存在着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首先是因为与人的目的相一致的客观事物并非是唯一的,而是可以有许多种,正是在有多种客观事物都与人的目的相一致的情况下,人就面临着选择何种事物作为自己目的的对象物的问题,亦即所谓价值取向问题。这种选择乃意味着人在与客观事物的关系中是有意志自由的,亦即他可以凭其主观意志来决定以什么事物作为其目的的对象物并据以确定其活动的方式方法。
然而,人的意志自由又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即有条件的,或者说是受条件制约的。对人的意志自由起制约作用的条件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以及作为对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认知状况的主观条件。正是这些条件,决定了虽然有多种客观事物都与人的目的相一致,但却只有其中某一种或某几种才是人所宜选的。因其在选择中有宜与不宜的问题,人的意志自由也就有其界限——“自由度”。“自由度”是由上述种种条件所决定的一种客观限度,它决定了人不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在从事任何活动时,都必须首先确定其适宜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的适宜与否,其标准(即价值标准)不是由任何个人主观确定的,而是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历史地形成的。这种历史地形成的社会价值标准,也就是一定历史阶段人们由以评判是非、善恶的标准。这种历史性的价值评判标准,也就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价值观。
由于社会生产力特别是科学技术的日新发展,社会关系(首先是经济关系)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并由此迟早发生质的新故相除,而导致价值标准的革故鼎新。价值标准的变革,引起是与非、善与恶——概言之曰正价值(是、善)与负价值(非、恶)——原有的界限的模糊以致消失,从而为其彼此互相过渡辅平道路。时逢此际,生活于价值世界中的人们就势必产生是非难分、善恶难辨的困惑之感。这种困惑之感,恰是由于价值的辩证性造成的,是对价值内在矛盾(正价值与负价值的矛盾)的一种反映。消除这种困惑感,有一个较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到新的价值标准得以确立、旧的价值标准不再生效之时,才会终结。
当今中国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价值标准(价值观)正处在变革过程中。正是这种变革,导致了当今中国社会价值标准(价值观)的多元化——可称之为“价值混乱”,并由此导致生活在该社会中的人们有一种是非难分、善恶难辨的困惑感。价值中立主义就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
价值中立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在是非难分、善恶难辨的情况下,主张放弃对是非、善恶的分辨,采取类似于先秦道家代表人物之一庄子的那种“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的游世主义生活态度。
然而,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又不同于庄子的游世主义。庄子的游世主义是要求“不谴是非”者达到“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的“坐忘”境界的。在庄子看来,“坐忘”的关键在于“忘”;不能“忘”,便“坐”不住。庄子认为,要能“忘”,一定要把名利、知识、生命看透;看透了,就能“忘”了,就能“坐”得住了,用不着为“存生”而烦恼,为“养形”而操劳了。庄子所谓“坐忘”的实质是在于使“心”既不受外界事物的牵累,甚至也不受个人肉身的牵累,而真正达到“游乎尘垢之外”的绝对自在的境界。
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则不仅达不到庄子所说“坐忘”的要求,对名利、知识、生命样样都没有看透,尤其对名利看不透,相反是名利思想极重,甚至于利名之欲熏心,因而不仅是完全不能“忘”而压根儿“坐”不住,而是被名利牵累得“心浮气躁”!以其“浮躁”,故也根本无法像庄子那样“游乎尘垢之外”,只能“陷于尘垢之中”。既“陷于尘垢之中”,而又“不谴是非”,如是“与世俗处”,当然只能是“不谴是非”地肆无忌惮地追逐个人名利了。
也许有人会说,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非类似于庄子的游世主义,则或类似于魏晋时提倡“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嵇康的玄学自然主义,而嵇康之“越名教而任自然”是具有“反对和揭露当时司马氏集团的黑暗统治”(冯契先生语)的意义的,故前者也未尝不具有反对和揭露当今官场腐败的意义。
我以为这种看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这是因为,嵇康在“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同时,是“师心以谴论”(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的,他主张“若志之所之,则口与心誓,守死无贰。耻躬不逮,期于必济”(《家诫》)。而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则是以享乐主义为基础的,是享乐主义者在无限重复的当下快感体验中逐渐变得麻木不仁而成为一种无意识的存在物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其“价值沉默”或“价值中立”——“不谴是非”,不过是这些享乐主义者丧失了其自我的精神表现形式。以其丧失了自性,自然就谈不上什么“志之所之”了。事实上,由于其放弃了对价值取向的选择,他们根本不再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意志自由,因而对他们来说,就完全不可能像有意志自由的嵇康在做出了自己的抉择之后那样“口与心誓,守死无贰。耻躬不逮,期于必济”了。
我的看法是,如果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和嵇康的玄学自然主义作类比的话,那末,前者仅仅是在嵇康所说“人性以从欲为欢,从欲则得自然”这一点上与后者相似,而这一点恰恰是为魏晋时在现实生活中“以从欲为欢”的贵游弟子们所欣赏或实践的!在这个意义上,倒或可把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看作是当今中国的贵游弟子们的生活哲学。
然而,我更倾向于把当今中国的价值中立主义理解为嗜名躁进、唯利是图之人的哲学!信奉这种哲学的人,不过是趁着当今中国的“价值混乱”,在漂亮的“价值中立”的旗号下,去干其“混水摸鱼”的勾当而已。
尽管这种哲学看起来似乎是坚持“价值中立”的一种“超价值”的哲学,可事实上它仍有其内在的价值标准,只是这标准乃是坚持“价值中立”者不欲受制于社会关系而主观地自我设定的,它是一种以唯私欲是从为其本质特征的价值观——兹不妨借用嵇康所谓的“以从欲为欢”来概括之。
“以从欲为欢”为其价值特征的价值中立主义,是一种享乐主义的人生哲学。但是这种哲学至今尚未以严格的理论的形态出现,而主要的还只是以“炒作”、“恶搞”等文化现象和对本该见义勇为之事却麻木不仁地冷漠以待这类行为方式来表现自己的。所谓“价值中立主义”不过是对这种以现实生活形态表现出来的人生观的一种名相形式的概括。
价值中立主义的产生固然有其客观的社会原因,但是这种原因完全不足以构成其合理性的根据。当今中国社会,尽管呈现出价值标准(价值观)多元化的状况,但是,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当今整个世界,还是有其公认的价值标准(价值观)的,例如,应当尊重生命,应当做有益于人类的事,等等,这些基本的价值观乃是当今世界尽管动荡不安却仍有其基本的秩序的人文基础。以这样的价值观来指导我们的人生,则完全不应该以当今中国社会出现“价值混乱”为由,而采取庄子“不谴是非”式的所谓“价值中立”的生活态度。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本着当今世界作为人所应有的尊重生命,利益人类的良知去从事我们的一切活动,而且我相信,只要人人如此生活,这个世界一定会是和谐而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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