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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全国供电企业现状报告(1)

已有 5203 次阅读 2008-5-30 18:03 |个人分类:电力系统

国家电监会发布全国供电企业现状报告

2008-04-14

  一、全国供电企业的基本情况

  为便于分析供电企业的数量、分布以及与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我们对全国行政区划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阅。截止到2006年底,据国家民政部门统计,全国除台湾外,共有33个省级行政区,包括4个直辖市、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2860个县级行政单位,包括856个市辖区,369个县级市,1463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和1个林区。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供电企业按资产所有制形式统计包括:资产性质为中央国有的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国有资产的计划单列单位,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等系统所辖供电企业;资产性质为地方国有的供电(含水电)企业,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等;自发自供及转供电企业和股份公司等不同类型的供电企业。总计2家国家级电网企业、5家区域级电网企业、37家省级电网企业、431家地(市)级供电企业、2698家县级供电企业,总数为3173家。其中,资产性质为地方国有的省级电网企业6家,地(市)级供电企业27家,县级供电企业979家。具体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管理5家区域级电网企业、24家省级电网企业、309家地(市)级供电企业和1892家县级供电企业(含代管供电企业);
  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管理5家省级电网企业、63家地(市)级供电企业和338家县级供电企业(含代管供电企业);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1家省级电力企业、30家县级供电企业;
  4.地方水电系统含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家省级水电企业和231家县级供电企业;
   5.西藏电力公司管理7家地市级供电企业,西藏自治区经贸委管理32家县级供电企业;
  6.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10家地(市)级供电企业、73家县级供电企业;
  7.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管理1家地(市)级供电企业、66家县级供电企业;
  8.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管理2家地(市)级供电企业、12家县级供电企业。
  全国供电企业分类统计表详见附表一。

  在全国范围内,除北京、江苏和宁夏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存在地方国有资产的供电企业。一些地方国有资产的供电企业通过改制、改组,成为股份制公司,有的已成为上市公司,如四川乐山电力、湖南郴电国际、云南文山电力等。
  自发自供及转供电类型的供电企业主要分布在油田、森工和农垦等系统,如山东的胜利油田,黑龙江的大兴安岭林场等。
  在我国,经营供电业务的机构基本分为六个层面,即国家级电网企业、区域级电网企业、省级电网(供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和乡镇供电所。
  多年来,由于企业资产性质和供电区域形成等历史原因,行政区域和供电营业区域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几个行政区域由一家供电企业供电,或者一个行政区域由多家供电企业供电的状况,致使目前供电企业的实际数量与国家行政区域的数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供电企业员工总人数约为210万人(含农电工,下同)。其中,国家电网公司为157万人,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为38万人。全国供电企业固定资产总额约为16000亿元,其中,国家电网公司为11700亿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为2700亿元。全国供电企业售电量约为22926亿千瓦时,其中,国家电网公司17562亿千瓦时,中国南方电网公司4600亿千瓦时(各省售电量统计详见附表二)。



  附表一:


  注:
  1.附表所统计的供电企业数量暂时未将港、澳、台地区列入;
  2.其他类型为自发自供及转供电企业等,包括:油田、农垦、森工等,以及部分由地方资产改制形成的股份公司等;
  3.对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所辖的县级供电企业,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全部计入地(市)级供电企业中;对重庆市所辖县级供电企业纳入县级供电企业进行统计。
  4.附表中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统计数据中包含了其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按照资产隶属关系划分,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属于地方国有资产的供电企业。

  附表二:

 

  []按照《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2号)规定,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原则上应上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代管。趸售代管的县级供电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与代管公司是买卖电关系。
  []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主要包括:《居民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高压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低压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临时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趸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和《委托转供电协议(示范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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