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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环保新路 深化污染防治

已有 4417 次阅读 2009-3-10 16:18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访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
 
2009新春伊始,全国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在上海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把握战略机遇,正确应对挑战,开创污染防治新局面。就如何在探索环保新路中深化污染防治等相关话题,张力军副部长接受了《环境保护》杂志的采访。
 
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据张力军介绍,“十一五”以来,我国在污染防治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在经济快速增长同时,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是污染减排稳步推进,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各地围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顺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从2007年开始出现双下降。经初步核算,2008年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比2007年持续下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已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2010年有望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十一五”以来,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稳定,部分流域呈逐年好转趋势。七大水系国家监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5.2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比例上升2.8个百分点。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呈现好转趋势,其中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增加5.8个百分点。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下降15.8%,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降低11%,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降低2.8%。
 
二是区域联防成效明显,奥运会环境质量得到保障。环保部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6省区市政府以及奥运会各协办城市政府,实施区域联防机制,采取严格的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在北京及周边地区构筑了一道环境安全屏障。2008年8月8日至24日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全部保持在二级以上,其中10天达到一级标准。兑现了奥运会空气质量承诺,并创造了近10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历史最好水平。除上海出现一天轻微污染外,天津、沈阳、青岛和秦皇岛等奥运会各协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大。为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就保护饮用水就保护饮用水源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地围绕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健全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近几年来,环保部门一直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重点,仅2008年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5万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万个,取缔、关闭违法排污口及建设项目845个。国家加大了饮用水安全保障资金支持力度,三年共安排工程建设资金238亿元,解决1.09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调查评估了全国近4000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
 
四是实施江河湖海修养生息,重点流域治理稳步推进。“十一五”以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进展顺利,截至2008年9月,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八个流域规划安排的2712个治理项目中,已建成881个、在建960个,完成投资510亿元,好于“十五”同期进展水平。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建成或在建151个,完成投资22亿元。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2008年安排污染治理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分别达84.3%和54.8%。
 
对九大重点湖库生态安全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为采取“一湖一策”综合整治措施奠定基础。各地在流域污染治理探索中的做法各具特色。山东省在南四湖污染治理中,按照“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治污路线图,采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在主要河流入湖口建设人工湿地约6.5万亩;在流域GDP增长156%的情况下,各入湖河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下降80.2%,氨氮平均浓度下降63.9%,水质明显改善,一度鱼虾绝迹,而今生机盎然。云南大理州在洱海保护中通过生态修复建设,流域生态系统正向良性循环转变。辽宁省在辽河流域、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采取强有力的治理措施,工业和城市污染治理明显加快,流域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
 
五是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保迈出可喜步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环保能力建设力度不断加大。2005年以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近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35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具备空气自动在线监测能力的城市比例比2006年增加11个百分点。机动车污染防治初见成效,我国仅用三年时间实现了从国0标准(相当于欧0标准)向国1标准过渡,而欧洲用了十五年。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已经或即将实施国4标准,与欧洲同步。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不断提升,天然气使用量明显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扎实推进,目前覆盖城市617个,占全国城市总数94.2%。
 
六是严格环境准入,工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2008年,环境保护部对总投资4737亿元的156个“两高一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通过落实“以新带老”、“上大压小”和“区域削减”等措施,能够削减二氧化硫排放46.8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3.84万吨/年,避绕了10个自然保护区、7个饮用水源地、2个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减少占地160多公顷。加严燃煤电厂准入条件,对新上项目均要求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城市近郊、环境敏感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大型燃煤机组都要求安装脱硝装置。严格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三年来首次审核未通过的拟上市企业比例占50%左右。
 
“十一五”以来,全国累计淘汰造纸、炼焦、酒精等行业落后产能分别为500多万吨、3000多万吨和50多万吨、淘汰火电装机容量达1587万千瓦,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全国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万多家,清理大量污染严重的小化工、土法炼锌、小炼焦等“十五小”企业。在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措施,已经成为污染防治治本之策。淮河流域通过关停大部分草浆制浆生产线,调整流域造纸行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大幅削减COD排放量,促进造纸行业优化升级。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稳步推进。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仅2007年就提出5万多个清洁生产方案,削减化学需氧量9.5万吨、二氧化硫7.1万吨,节约资金近60亿元,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双赢。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国共建成240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对7810家企业实施自动监测,5496个废水排放口和3825个废气排放口得到有效监控。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有所提高,2008年达到63%。
 
固体废物管理深入。与欧盟、日本及香港特区等国家和地区合作,成功阻止了多批“洋垃圾”向我国非法转移,2008年废物走私案件较2007年下降6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大幅提升,2008年持证单位共处置和利用危险废物达到400万吨,保障了汶川地震和三鹿奶粉等重大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张力军表示,在看到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据有关专家测算,即使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我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仍高居世界第一,远远超过环境承载力。
 
二是环境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虽有所好转,但仍有三分之一的城市超标,若按欧盟标准评价,超标城市数量将超过95%;全国大江大河水质虽有所改善,但仍有近四分之一的监测断面超过劣V类水体,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尤为严重,90%的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28个国控重点湖库中有39.3%为劣Ⅴ类水体,城市内湖污染严重。特别是地下水环境管理依然薄弱,全国约有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且污染区域不断扩大。
 
三是新的污染问题不断出现。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导致大中型城市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增高,由此造成光化学烟雾污染和大气灰霾频繁发生,珠三角个别城市灰霾天气已经占全年的50%,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应很大。湖泊富营养化呈迅速增长趋势,二十世纪70年代富营养化湖泊为5%,80年代为35%左右,目前东部地区湖泊几乎全部富营养化。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和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稳定运行率较低,产生的污泥、渗滤液和脱硫石膏等二次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治污设施反而成为新的污染源。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严重,土壤污染开始呈现以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共存的复合型污染态势,危害农作物生产和土地开发利用,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四是污染防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管理手段单一。目前污染防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在制定环境经济政策、丰富环境信息手段、动员全社会等方面做大量工作。环保投入不足。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对环保投入大幅度增加,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较快,但从污染治理需求来看,治理投入仍然不能满足需求,仅重点流域列入规划的投资需求达3000多亿元,目前投入不足三分之一。监测能力不强。近几年,监测仪器设备有了较大改进,但技术水平、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需要,113个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达标工作反映出许多问题,重点问题之一就是环境监测能力严重不足。执法力度不够。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低,偷排、漏排等违法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环境执法难问题较为严重。
 
在探索新路中深化污染防治
 
张力军认为,探索环保新道路没有一个固定框架,而是一个开放体系,要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战略和措施。
 
要看到污染防治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一方面,中央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环保投入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能力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企业减产、停产或关闭,落后产能得到自然淘汰,环境污染的压力将有所缓解。还要看到污染防治也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金融危机使很多企业利润减少,资金流动性下降,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的难度加大,偷排漏排风险增加;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实施的经济刺激计划没有充分考虑环保要求,一些“两高一资”企业可能卷土重来,一些已经淘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企业可能死灰复燃,污染可能出现反弹。更要看到国内经济走出低谷后的强劲反弹将会给环境带来更大压力。要吸取历次经济周期性波动反弹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迎接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挑战。
 
要实现从被动治理向主动防控的战略性转变,将主动预防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渗透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活各个方面,渗透到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从国家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从再生产全过程制定环境经济政策,从生产源头和全过程减少污染物产生。要准确应对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增强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能力。
 
张力军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逐步建立起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和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手段,努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
 
要将减少污染物产生作为污染防治的根本途径。减少污染物产生,能够减轻末端治理压力,减少环境危害。减少污染物产生,就要下大力气降低各行各业的产污强度。产污强度(单位产品的污染物产生量)是衡量污染物产生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指标,取决于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于新建项目,要严格环境准入,通过产污强度硬约束,为产污强度高的生产工艺设置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火墙。对于现有项目,要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降低产污强度。各行各业都要从产品设计开始,直至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节能降耗减污,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产生,降低产污强度。逐步探索建立产污强度准入制度,将产污强度作为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作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
 
要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和信息公开等措施作为污染防治的根本手段。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完善,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法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四两拨千斤”地推进污染防治。加强污染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及时提出解决各种新环境问题的应对措施。要加强信息公开,运用网络等新媒体手段,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让公众充分参与和监督。加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让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严格考核问责。
 
全力完成污染防治任务
 
张力军表示,为了完成“十一五”污染防治任务,今后两年需要着力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2010年前全部划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查处结果。深化全国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报告与信息公开制度。环保重点城市每年要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向社会公布;各级环保部门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
 
二是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自2009年起,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水环境质量状况和规划项目完成情况为重点,每年组织对重点流域各省级政府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作为资金下达、项目审批、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探索水环境保护“以奖促治”和跨界水污染“赔付补偿”新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协调流域上下游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完善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管机制,推动流域治污。
 
各省区市要组织开展辖区湖库生态安全评估,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实行“一湖一策”。要以系统生态学理论为指导,综合考虑湖库富营养化防治和湖区经济发展态势,遵循自然规律,以水定发展,使各类湖泊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健康状态。
 
三是建立区域联防新机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定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科学划定实施大气区域联防联控区域。突出重点,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三大地区实施特殊的政策标准,针对其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制定严于其他地区的标准。确保亚运会和世博会的空气质量达标,涉及到的周边省市要积极配合做好联防工作。
 
全面启动以火电行业为重点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和以机动车为重点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对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实施重点控制,重点地区新建火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硝装置,严格对氮氧化物的控制要求。加快对国外先进氮氧化物控制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氮氧化物控制技术,并从政策上给予扶持。
 
四是严格环境保护准入,构建工业污染预防新体系。纵向切入各个行业开展污染防治,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力量,摸清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发布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分析报告,并以此为突破口,提出全过程防治措施,逐步提高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将清洁生产作为管理减排的重要措施,对于重点行业经审核确定的重点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各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应予支持。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建立上市公司的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选择较成熟的板块或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定期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公告,凡未被列入达标公告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禁止出口。研究建立产污强度指标体系,并以此作为环评、企业上市的重要准入条件,新建项目的产污强度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上市融资企业的产污强度要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以上。
 
五是深化城市环境管理。创新城市环境考核思路,加快考核指标修订。加大考核范围与结果曝光力度,到2010年,全国城市都要纳入“城考”范围。尽快促成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真正发挥“城考”考政府的作用。加大机动车污染控制力度。加大对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在全国推行在用车环保合格标志。
 
六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国家和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地市级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规范电子废物拆解利用行业;完善废五金类进口废物“圈区管理”政策,加强重点地区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的环境监管。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无害处理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防止形成二次污染。
 
七是推进全国环境形势分析评估。开展污染防治形势综合分析评估,定期对污染防治形势、变化趋势进行评估、分析和预测,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状况评估,从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角度,对重点行业发展趋势、污染状况、排放强度、达标情况等进行评估,发布重点行业经济与环境发展评估公告。
 
八是完善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要高度重视有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税收、绿色采购、绿色贸易等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污染损害赔偿机制,“谁污染谁赔偿”,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探索建立流域管理中的污染赔付机制,“谁污染谁赔付”,加强下游对上游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约束。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中的环境补偿机制,“谁受益谁补偿”,统筹协调上下游环境与经济效益,提高上游污染防治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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