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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种新的审稿机制 公示审稿制度

已有 3413 次阅读 2008-2-16 18:00 |个人分类:生活点滴|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建立一种新的审稿机制 公示审稿制度

(吴亚生,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emil:  111@geofinds.com
传统的同行审稿制度依靠刊物选择的少数同行专家作出的评审来决定稿子的命运。由于种种原因,比如专家水平、了解问题的程度、公正性等,可能导致好的稿子、好的研究成果不能及时发表。这是对科学研究资源的巨大浪费。
 
既然传统的同行审稿制度有这样的弊病,就应该进行改进,或者用更好的方法取代它。这里提出一个替代的方法,叫做公示出版。就是一篇文章投给刊物后,刊物在其符合格式要求和无文字错误的情况下,即行公示发表,并规定一个公示发表期,比如3个月。刊物应该使进入公示发表期的文章为每个相关的同行所知晓。
 
公示期内,同行学者可以向刊物自由表达对该文的看法,指出其中的错误。公示期满以后,如无有说服力的反对意见,即转为正式发表。如有错误,应由作者修改后再正式发表。如果得到的评价都很差,则取消发表资格。
 
这个方法的核心思想是让所有的同行评判,而不是个别“专家”评判。
 
审稿的“专家”不一定是最了解这个研究的,这取决于刊物在选择审稿人的时候,对这个圈子的情况的了解程度。完全有这样的可能:“专家”不真正了解这个研究的价值,不“识货”,而把它忽视了。但真正理解它、知其意义的专家却无缘见到这个成果。公示发表的方法可以避免以上缺点。
 
采用公示法发表的方法有一个要求,就是刊物必须把公示出版的消息让这个圈子的所有人都知道。
 
公示发表的第二个要素是是否有足够的同行关心公示出版的文章。我相信,真正的同行是会关心的,因为他们不仅需要了解所有的本领域的进展、同行的观点,而且有责任不让错误的东西误导人。在科学家的良知和责任心的保障下,公示出版可以避免错误的东西发表。
 
同行科学家在指出公示发表的文章中的错误时,需要克服面子的阻碍。这种心理是普遍的:谁也不想因为指出别人文章中的错误而得罪人。
 
但是我们必须明白:科学就是在争辩中发展的;科学从来都是在否定之否定中前进的。而且,指出别人文章中的错误并非是对作者本人有恶意;要采取“就事论事”的思维,而要避免“因人废事”。所以,每个学者都要有“为科学”的意识,为了探求真理而大胆、坦诚地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并且要做到不要因为对学术的争论而伤了感情,即要把学术和感情分开。
 
几乎每个科学家都花很多精力在发表文章上。不同的刊物对稿子的格式要求大相径庭。科学家首先要按照某个刊物的要求准备稿子;投过去之后是长长的等待。等到的结果可能是令他们大伤脑筋、甚至是难以容忍的评审意见。如果结果是拒绝,他们需要再改投别的刊物,还得按照别的刊物的要求修改文章的格式等。如果运气不好,这个过程还要再重复。这样会花费几年的时间,直到这个成果最终得以发表。试问:科学家为什么不能免除这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世界是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之中!同行审稿制度存在了几百年了,是一个古老的东西。但是不能因为它古老,就认为它优越,就认为它不可动摇。就像当节能灯出现以后,我们要大力提倡用节能灯取代白炽灯以节省能源一样,当一种古老的审稿制度出现了有碍科学发展的情况时候,就应该随时代发展进行改进直至用先进的东西取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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